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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實施本校「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實施計畫」,請查照。

一、 依據102年11月21日102年度第2次本校內部控制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計畫前經本校102年度第2次本校內部控制專案小組會議審議通過。
三、 本計畫電子檔放置於本校秘書室/內部控制網頁。
四、 本評估作業之流程與時程:
(一)作業層級自行評估部分,內部控制小組幕僚單位(秘書室)於每年12月底通知各單位辦理。各單位應於次年1月底前,就其負責業務逐一評估與檢視自行評估表內作業流程與控制重點項目,將評估結果填寫於自行評估表後連同相關佐證資料,送內部控制小組幕僚單位彙整。
(二)整體層級評估作業部分,由負責各判斷項目與細項之主辦單位與評估單位就其設計面與執行面進行初評,於次年2月底前,將評估結果填寫於評估明細表後連同相關佐證資料,送內部稽核幕僚單位(秘書室)彙整。
(三)內部稽核幕僚單位將各單位所完成之內部控制制度評估結果(包括:整體層級與作業層級)等資料進行複評,並將其複評意見由各單位提出需採行改善措施,填寫於「內部控制制度評估總表」,於次年3月底前完成。
(四)內部稽核幕僚單位針對初評或複評之評估結果(含需採行改善措施),連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綜合評析,據以作成「內部控制制度有效程度之整體結論」,於次年4月底完成,以作為評估本校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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